国家邮政局下发关于加强寄递物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5 14:04:10   浏览:956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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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下发关于加强寄递物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


国家邮政局下发关于加强寄递物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3月19日,国家邮政局向全国邮政监管系统下发关于加强寄递物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1)加强对邮政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高度重视邮政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忧患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监管工作的自觉性,明确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监管内容。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将文件精神传达到邮政企业和每一个快递企业,督促企业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促使广大员工认真遵守邮政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寄递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监管文件。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用户交寄除信件以外的其他物品时,严格执行当面验视内件、并请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制度。对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亦应正常收寄其物品,但要做重点查验。对拒绝验视内件的,或不能确认是否安全的可疑物品,不予收寄。液体、粉末类物品经有关鉴定机构证明是安全的,也必须告知用户,不能使用航空运输,只能按水陆路邮件收寄。

  (4)加强同机场安检等部门的配合,认真查验航空邮件和快件。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主动联系机场安检等部门,了解邮路安全情况,配合做好工作。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对航空邮件、快件加强自查、自检,杜绝各类危险品进入机场、进入货仓。严格执行航空邮件安全规定,对经安检不能运输的邮件、快件,企业要主动撤回,不得强行登机。

  (5)组织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各局要在近期组织开展反恐安全检查工作,局领导要亲自带队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督促企业认真组织自查,及时排查各类隐患。对危及邮政通信安全、社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邮政监管机构和公安机关。

  (6)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继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制度。对只抓经营,不抓安全,放松安全管理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引发恐怖事件的,要配合有关部门追究企业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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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文献检索

“专利文献是科学与生产之间的桥梁” 茅以升

本人一个客户为一件事情苦恼很久,这个公司生产的某种产品,在国内具有实用新型专利,该公司非常想出口到美国,但是美国市场已经有其他国家的同类产品在销售,他们看中美国市场,又担心国外的那家公司在美国申请了专利,该公司不知道如果解决。其实,这个问题比较简单,这个公司可以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来确定国外的公司是否申请了专利?申请了那些专利?如果销售到美国,自己的产品是否可能侵犯国外那家公司的专利权。

一、专利文献的内容

专利文献主要是指各国专利局的正式出版物。专利文献是技术情报,法律情报和经济情报的重要来源,专利文献范围包括各种专利申请文件,专利证书、专利公报、专利索引、专利题录、专利文摘、专利分类表等。作为公开出版物的专利文献主要有:专利申请说明书、专利说明书、实用新型说明书、工业品外观设计说明书、专利公报、专利索引等。

专利文献的特点:1、内容广泛,在应用技术方面,专利文献涉及领域之广是其他科技文献所无法比拟的,2、内容详尽,3、报导速度快,专利文献对发明成果的报导,往往早于其他文献。比如电视机见之于专利文献是1923年,而在其他文献上发表是1928年,相差5年,喷气式发动机在专利文献上公布的日期是1936年,其他文献第一次公布是1946年,相差10年。

二、专利文献的用途

专利文献包含大量其它途径无法查到的信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研究结果表明,全世界最新的发明创造信息,90%以上首先都是通过专利文献反映出来的。专利文献与其它文献相比具有独特的功能,它通常包含三类相关的信息,即技术信息、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技术信息是指读者通过专利说明书可了解到有关课题的详细技术发展情况。专利文献中所含的技术信息包括:(1)发明人所知的现有技术简短说明;(2)发明的详细说明,其详细程度能使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实现该发明,并含有至少一项最佳实施方案;(3)直观地表明发明功能的附图(或化学式);(4)确定发明保护范围的权利要求书。这些技术信息对企业是非常有用的,企业利用这种信息可以为企业寻找合适的技术,选择最佳方案,也为企业进一步的研究开发活动指明方向。从而可以节省时间、资金和人力,避免重复研究。

法律信息是指通过著录项目中的申请人、发明人、专利权人,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日等信息,通过权利要求书可以了解到专利保护范围,专利文献中包含的法律信息对企业的经营策略是很重要的。企业通过对他人已有的或正要产生的专利权进行检索,据此判断自身生产和销售计划中正开展的活动,哪些受到了竞争对手的专利权的限制,以决定解决办法,或者是将自己的技术获得许可,或者是启动法律程序宣告竞争对手的专利权无效,或者是在他人专利技术的基础上继续开发而避免侵犯竞争对手仍有效专利权。

经济信息,是指通过著录项目中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了解到有关企业的专利情况,有效专利有多少等,从而分析研究其技术动向,产品动向和市场动向,根据同族专利的数量及国别,可了解到其经济势力范围。专利文献中也包含着有关竞争对手的研究开发信息,通过跟踪调查竞争对手的专利活动可以获得特定的商业信息。也就是说,如果连续几年检索到某一部分对手在某特定技术领域、在几个国家获得的专利权或公布的专利申请,即某特定技术领域的“专利群”,就可能说明其投入研究开发的力度,也就可能推断出其保护研究开发成果的决心以及开辟新市场的意图。这些不仅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是十分有用的,也有助于企业选择某一特定技术领域的合作伙伴。

专利文献中包含的技术信息、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对企业科研、生产、经营决策是十分有用的,企业应该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

三、什么时候需要专利文献检索

1、开发新产品前检索
开发新产品、解决技术问题检索。世界上的新技术、新发明90%以上记载在专利文献中,在应用技术研究中,经常查阅专利文献,可以缩短研究时间60%,节省研究费用40%。在研究开发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注意运用专利文献,不仅能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而且能节约40%的科研开发经费和60%的研究开发时间。世界上许多大公司、大企业在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全过程中,毫无例外地都注意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在研究开发工作中,先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就可以做到知已知彼,在最新最高的起点上确立科研课题,避免重复研究开发和有限科技资源的浪费。欧洲专利局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在十几个欧洲专利条约成员国中,在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中,由于利用了专利文献,避免了重复研究,每年可节约300亿马克的研究开发经费。

2、申请前检索
据统计,目前我国90%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前是没有进行相关文献检索的,这将导致大量实用新型专利重复授权,大大降低了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力度。专利检索,一项新发明在申请之前,申请人或其他代理人最好进行专利检索,以便更清楚地了解该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从而对是否申请专利做出决策。侵权检索,任何一个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新课题研究之前,应当查询专利文献,了解是否具有侵权的危险,避免盲目研究。

3、出口前检索
企业向国外出口新产品时,也应该检索专利文献,判断是否会造成侵权。当一个企业被控告侵犯他人专利权时,也应当对有关的专利文献进行检索,判断是否真的侵权,广泛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力求找出相关的专利文献,请求该专利无效,从而摆脱被控侵权的险境。

4、在引进技术前检索
在技术引进工作中,对拟引进的技术和设备,应通过专利文献了解有关技术的先进程度,是哪个年代的水平,是否申请了专利,专利权是否有效等。在引进技术和出口产品时,亦进行专利审查,防止上当受骗,低水平和重复引进;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保护,先行的国际通用做法,向产品输出国申请专利,保障“引进来”、“走出去”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四、如何检索专利文献

检索时首先分析检索课题,必须把课题的内容转换为检索语言——专利分类号和关键词,因为专利文献检索工具主体部分通常采用专利分类号和关键词来表示特定的技术内容,从而才能检索到有关的专利文献。利用《国际专利分类表》确定IPC号,以IPC号为检索点去查《中国专利索引》的分类索引或《专利公报》的IPC索引,得到相应的公开号(授权公告号)、申请号(专利号)、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名称、卷期号等,再转入公开号途径。

专利文献检索现在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国内的专利检索可以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www.sipo.gov.cn,知识产权出版社的网站:www.cnipr.com,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咨询中心的网站:www.patent.com.cn。国际的有:知识产权数字图书馆:www.ipdl.wipo.int,美国专利与商标局:www.uspto.gov,欧洲专利组织及其成员国的专利局提供的欧洲网上专利数据库:www.european.patent-office.org等,在网络上检索很多都是免费。

既然专利文献检索对科技型公司非常重要,那么该类型的公司应当最少配备一名专职的专利文献检索人员。专利文献检索属于协同合作的工作,由专利检索人员主导,研究者开发人员合作完成。


作者:王律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高级会员

联系电话:010-51662214,电子邮件:lawyerwy@263.net。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要点》提出的关于加强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的任务,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科学研究体制的改革,特制定《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
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要点》提出的加强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的任务,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从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兼顾基础和应用研究的要求,从1999年开始到2001年分三年滚动评审确定100个
左右具有国家级水平的重点研究基地进入建设计划,通过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组织重大课题研究、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和动态监测评估等措施,围绕体制改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项任务的落实,打下坚实的科研基础;到2001年,使列入建设计划的重点研究基地
具有明显的科研优势和特色;到2005年,使每个重点研究基地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再经过几年的建设力争在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
二、建设标准
通过3-5年以至更长时间的重点建设,力争使每个重点研究基地达到如下标准:
1、通过承担重大研究项目、组织重大课题攻关、产出重大研究成果,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步发展并建立起知识创新机制,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并在国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
2、通过加强学科建设和跟踪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国内外著名客座教授职位的设立、学科前沿知识的培训等措施,造就和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突出学术成就和良好学风的一流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队伍,为有关行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本研究领域的最新科学知识的培训,
成为全国本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3、通过参与制定本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发展规划、协调本研究领域的相关全国性科研活动、举办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资料和情报信息网络等措施,形成辐射全国高校和校外研究机构的“伞形”网络的核心,并起到对外学术交流窗口的作用,成为全
国高校的学术交流和情报资料基地。
4、通过主动承担实际工作部门的应用研究课题、聘请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作为兼职研究人员,或吸收其参加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派遣研究基地人员担任实际工作部门的顾问,面向各级政府、工商界及其他社会各界开展咨询服务,提高解决重大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参与重大决
策的能力,成为全国知名的“思想库”和研究咨询基地。
5、通过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建立起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成为全国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的示范基地。
三、组织管理
1、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采取我部和高等学校及主管部门共建、以高校自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
2、我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以下简称社政司)负责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计划实施细则的制定;(2)组织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专家评审和检查评估工作;(3)对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进行指导并负责经费资助工作。
3、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其他部委院校以部委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在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校(院)长的领导下,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评定,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具体实
施。实施单位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本单位科研机构的改革和重点研究基地的推荐申报工作;(2)制定本单位入选重点研究基地的具体建设计划,并负责落实;(3)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经费。
4、地方院校和其他部委院校在主管校(院)长的领导下,由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校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
四、申报机构及其科研体制改革
1、申报重点研究基地的科研机构必须是隶属学校的实体性研究所或研究中心。
2、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科研机构应“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的指导思想,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应以深化科研机构改革和功能调整为途径,与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各实施单位应根据科研资源配置最优化、科研成果产出最大化、科研组织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
化的要求,对现有科研机构进行整改、重组,使之具有新型运行机制、较强竞争优势之后再行申报。
3、科研机构改革的主要思路是:(1)按照科学研究的规律,借鉴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建设的有益经验,调整、优化科研资源的配置;(2)改变科研机构的传统建设模式,扭转机构重复设置、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的局面,转变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3)通过深化改革,按照提高
效率的原则,形成创新、竞争与合作的新机制,重组一批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条件、具有解决复杂社会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思想库”、“人才库”功能的新型科研机构。
五、评选原则
1、重点研究基地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经过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最后由我部综合协调确定。
2、重点研究基地的评选标准,同本《计划》规定的建设标准。
3、评选工作贯彻科学、公正、注重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在此原则基础上制定的工作程序。
4、评选工作采取先行试点、分步实施、成熟一个确定一个的原则。允许落选单位通过深化科研机构改革和创造条件后,再次申报。
六、建设经费与优惠政策
1、我部将根据需要与可能,确定每个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的投入数额与周期。原则上对每个重点研究基地每年投入数十万元人民币的科研经费资助。部属高校的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由我部投入;其他高校的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由其隶属的上级主管部门投入。重点研究基地所
在学校必须按上级主管部门同期经费的投入数额以不少于1:1的比例另行投入,并以此作为申报条件。
2、重点研究基地可享受我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优惠政策,包括:优先获得我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重大科研项目和一般科研项目的资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学术骨干可优先享受选派出国、出境进行学术交流,优先安排外国专家到重点研究基地进行学术交流;等等。
3、学校应为重点研究基地提供下列条件:(1)在科研编制、职称晋升、工资、住房待遇等方面享受政策倾斜。(2)对其服务性收入,特别是通过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而获得的成果转让收入,应提高其留成比例,用于改善科研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3)学校图书馆应优先
满足其图书资料特别是外文图书资料的定购需要。(4)力争举办一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
七、检查评估
1、实施单位定期检查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
2、我部社政司定期重点研究基地检查工作,组织评估,提出指导性建议。对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资格等处理。



199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