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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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四号)

专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四号)
 (1986年5月6日)


  根据《专利代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专利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和同意可以办理专利代理事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由专利管理机关向中国专利局备案。
  现将已向中国专利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序 号  名 称                    地  址1 商业部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东城总布胡同弘通巷3号2 农牧渔业部专利事务所          北京和平里第四小学内3 中国科学院专利事条所          北京三里河52号4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5 地质矿产部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阜城门外北街275号6 冶金专利事务务所            北京市灯市口74号7 机械工业部专利代理服务         北京阜城门外百万庄南里1号8 核工业部专利法律事务所         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9 航空工业部专利事务所          北京百万庄北街3号10 电子工业部专利服务中心        北京复兴路23号11 兵器工业部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车道沟10号12 航天工业部专利事务所         北京2813信箱13 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市永定路4号14 煤炭部专利服务中心          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15 煤炭工业部科学研究院专利事务所    北京和平里煤炭科学院研究院内16 石油工业专利服务中心         北京和平里7区16楼化工部情报所内17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专利事务所     北京学院路18号18 化学工业部化工专利服务中心      北京和平里7区16楼化工部情报所内19 纺织专利咨询服务中心         北京东长安街12号20 轻工业部专利代理服务部        北京阜城路3号21 铁道部科技情报所铁路专利咨询服务中心 北京西直门外北大柳树22 交通部情报研究所专利室        北京北环西路12号23 邮电部专利服务中心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40号24 航空工业部贵州管理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贵州省安顺市66信箱25 国家气象局专利事务所         北京海演区国家气象局科技情报所内26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专利事务所     北京月坛北街5号27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专利代理服务部   北京和平里7区16楼总公司情报所内28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专业事务所   北京德外大街97号29 中家建材工业局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专   北京百万庄    利代理处30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           北京东交民巷30号南门31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建筑材料科   学研究院专利代理室          北京东郊管庄32 北京大学专利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北京大学红3楼224号33 清华大学专利事务所          北京西郊34 北京师范大学专利事务所        北京新街口外大街北太平庄35 南开大学专利事务所          天津上津路36 天津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天津七里台37 大连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大连市凌水河38 吉林大学专利事务所          长春市解放大路83号39 东北师范大学专利事务所        长春市斯大林路110号40 复旦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邯郸路220号41 上海交通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42 同济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43 华东化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梅陇路130号44 华东师范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45 南京大学专利事务所           南京市南京大学内46 浙江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杭州市淅江大学内47 厦门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厦门市厦门大学内48 山东大学专利事务所           济南市洪家楼5号49 山东海洋学院专利事务所         青岛市鱼山路5号50 武汉大学专利事务所           武流市武昌珞珈山51 华中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武汉市喻家山52 华中师范大学专利事务所         武汉市武昌桂子山53 中山大学专利事务所           广州市新港西路54 华南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广州市华南工业学院内55 四川大学专利事务所           成都市九眼桥川大内老滨江楼53号56 重庆大学专利事务所           重庆市沙坪坝57 成都科技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成都市磨子桥58 西安交通大学专利事务所         西安市咸宁路59 陕西师范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西安市南郊60 兰州大学专利事务所           兰州市天水路78号61 北京市专利事务所            北京市花园路3号62 北京市专利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内63 首都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市和平门外东街甲5号64 北京市东城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东四11条83号65 北京市西城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西城区二龙路27号66 北京市石景山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院内67 北京市丰台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市丰台镇北大地文体路2号68 北京市机械工业专利事务所        北京朝阳门外三里机电研究院内69 北京市仪器仪表专利事务所        北京市建外郎家园北京仪器厂内70 北京市第二轻工业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西城区旧鼓楼大街47号71 北京市工艺美术品总公司专利事务所    北京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72 北京市第二商业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东城区东总布胡同弘通巷3号73 北京市建筑工程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复兴路34号74 北京市科技专利事务所          北京西外南路19号75 北京电子管厂专利代理组         北京东直门外陈各庄76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市10041信箱77 首都钢铁公司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石景山首钢技术部78 738厂专利代理组           北京酒仙桥路14号79 康华专利事务所             北京富建胡同1号80 北京工业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东郊九龙山81 北京国防科技专利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82 北京化工学院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和平街北口北三环东路15号83 北京农业工程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84 北京市第十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复兴路12号85 北京市第九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航空学院主楼235号86 北京林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肖庄87 北京市第八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42号88 北京钢铁学院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0号89 北京市第三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新街口外大街2号90 北京市广播电视工业公司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东城区灯市东口史家胡同90号91 北京市朝阳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朝外神路街33号92 天津市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服务部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2号93 天津市第一机械工业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天津市红桥区金钟大桥大街15号94 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专利代理事务所    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95 天津市卫生局专利事务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98号96 机械工业部第五设计研究院技术开发室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97 天津市纺织工业局专利事务所       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33号98 水电部天津勘测设计院科学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研究所专利代理小组99 天津市第二机械工业局专利代理事务处   天津市解放南路449号100 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专利代理小组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洞庭路101 天津市冶金工业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天津市(西)友谊路40号102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天津市和平区大同道14号103 河北省专利事务所           石家庄市裕华路富强大街33号104 石家庄市专利事务所          石家庄市长安东路12号105 山西省专利服务中心          太原市迎泽大街60号106 中国科学院山西专利事务所       太原市165信箱107 沈阳市专利事务所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一段28号108 抚顺市专利服务中心          辽宁省抚顺市东七路市政府楼科委内109 大连市专利服务中心          辽宁省大连市斯大林广场1号(东                       1-4号)110 鞍山钢铁公司专利事务所        辽宁省鞍山市东风街109号111 辽河石油勘探局专利事务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辽河油田科技处112 沈阳冶炼厂专利事务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马路二段4号113 中国科学院沈阳专利事务所       沈阳市三好街一段2号114 辽宁省国防科技工业专利事务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一段2号115 中科院长春专利事务所         长春市科学院长春分院-134号116 吉林省专利服务中心          长春市民康路8号117 第一汽车制造厂专利事务所       长春市东风大街44号118 黑龙江省专利服务中心         哈尔滨市中山路264号119 哈尔滨市专利事务所          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37号120 哈尔滨电机厂专利管理办公室      哈尔滨市大庆路35号121 齐齐哈尔市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号院科委505室122 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化地区行署科委123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大兴安岭地区科委124 黑龙江省鸡西市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鸡西市科委情报所内125 哈尔滨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66号126 牡丹江市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七星街市科委127 佳木斯市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楼内128 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专利事务所     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兴路6号129 黑龙江省黑河地区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黑河市西兴路41号130 黑龙江省科学院专利事务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524室131 黑龙江省鹤岗市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鹤岗市科委132 上海市专利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永嘉路33号133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陕西北路80号134 上海石化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金山卫135 上海纺织专利咨询服务组        上海市兰州路545号136 上海化工专利服务室          上海市思南路30号137 上海市轻工业局专利事务室       上海市南京西路754号138 上海铁路局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天目东路251号139 机械电子工业部上海工业自动化仪    上海市漕宝路103号     表研究所专利事务室140 上海航天局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5号141 上海冶金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江西中路181号142 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专利事务室    上海市番禹路508号143 上海市第五钢铁厂专利事务室      上海市吴淞同济路332号144 中国科学院上海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岳阳路319号145 上海高校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陕西南路202号146 上海市崇明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崇明县南岗东门路1号147 上海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延长路149号148 中国纺织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149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        上海市零陵路345号     研究所专利办公室150 上海市第一机电工业局专利事务室    上海市福州路89号151 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专利事务室    上海市衡山路706号152 上海市川沙县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川沙县城厢镇153 上海市嘉定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嘉定镇塔城路360弄10号154 上海医科大学专利管理代理组      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155 上海市机电工业管理局专利事务室    上海市福州路89号156 上海实用电子研究所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大统路苏家巷8号157 中国科学院南京专利事务所       南京市158 南京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南京市四牌楼2号159 江苏省南通市专利服务部        江苏省南通市姚港路17号160 连云港市专利服务中心         江苏省连云港市161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苏州服务部     江苏省苏州市饮马桥市科委内162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          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163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无锡服务部     江苏省无锡市科委内164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常州服务部     江苏省常州市兴隆巷58号165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扬州服务部     江苏省扬州市三元路166 江苏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工学院内167 中国矿业学院专利事务所        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学院内168 华东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南京市孝陵卫200号169 镇江市专利事务所           江苏省镇江市正东路141号170 泰州市专利事务所           江苏省泰州市青年路26号171 江苏省专利事务所           杭州市孤山路22号172 中国科学院合肥专利事务所       安徽省合肥市三孝口四联大楼173 马鞍山专利事务所           安徽马鞍山市湖北路31号174 安徽省专利服务中心代理部       合肥市巢湖路145号175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     究所专利代理处           福州市西河176 福建省专利代理事务所         福州市湖东路51号177 江西省专利服务中心          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东178 江西省九江市专利事务所        江西省九江市市科委院内179 江西省景德镇市专利事务所       江西省景德镇市广场东南侧科技馆内180 江西省赣州地区专利事务所       江西省赣州市行署院内181 江西省萍乡市专利事务所        江西省萍乡市交通路市情报所内182 江西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江西省南昌市四交通路195号183 江西省抚州地区专利事务所       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行署大院184 山东省专利服务处           济南市山大路185 青岛市专利服务中心          青岛市广西路24号186 洛阳市专利代理服务部         河南省洛阳市七里河科技楼115号187 河南省专利代理中心          郑州市纬二路73号楼2楼188 郑州市专利事务所           郑州市市委北院科技情报所内189 河南省科学院专利事务所        郑州市纬二路政一街4号楼190 深圳市专利服务中心          广东省深圳市上步191 襄樊市专利事务所           湖北省襄樊市春园路情报所院内192 沙市专利事务所            湖北省沙市航空路45号193 湖北省专利事务所           武汉市武昌中南路(原武汉军区大院                       1号楼)194 邵阳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邵阳市地区科委195 中南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左家垅196 湖南省衡阳市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衡阳市和平南路10号197 河南省国防科技工业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迎滨路4号198 岳阳市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岳阳市解放路市府大楼199 湖南省常德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常德市常德行署大院200 株洲市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株洲市新华西路201 湖南省娄底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娄底202 益阳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益阳市203 湘潭市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湘潭市建设北路22号204 岳阳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行署大院205 怀化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怀化市迎丰路206 郴州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郴州市207 湖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人民路5号208 湘潭电机厂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下摄司209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长沙公司    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书院路83号210 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          长沙市五一路65号211 湘潭大学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湘潭市212 广州市专利事务所           广州市连新路145号213 广东省高等学校专利事务所       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214 中国科学院广州专利事务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215 青海省专利服务中心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90号216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专利服务中心   广西柳州市科学会堂2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小麻村218 广西机械专利事务所          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广西机械工业厅)219 四川省专利服务中心代理部       成都市东风路一段32号220 成都专利事务所            成都市人民西路1号221 成都电讯工程学院专利代理室      成都市建设北路2段4号222 中国科学院成都专利事务所       成都市华西后坝科学院成都分院内223 华西医科大学专利代理小组       成都市人民南路华西医科大学科研处224 重庆市专利事务所           重庆市人民路236号225 绵阳市专利事务所           四川省绵阳市绵遂路42号226 宁夏发明专利服务中心         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7号227 云南省专利事务所           昆明市人民东路18号228 昆明市专利事务所           昆明市南大桥科技大楼11楼229 红河州专利事务所           云南省个旧市中山路州政府大院12幢230 甘肃省专利服务中心          兰州市平凉路101-1号231 化工部涂料工业研究     所专利代理服务小组         兰州市东岗路317号232 兰州石油化工机械工     业公司专利事务所          兰州市七里河西津西路112号233 新疆专利服务中心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路自治区科委院内234 中国科学院新疆专利事务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路235 太原专利事务所            太原市新建路桃园一巷西口236 河南省南阳地区专利服务中心      河南省南阳市南阳地区科委237 中国科学院昆明专利代理处       昆明市护国路22号238 内蒙古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自治区政府大院4号楼239 长沙市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人民路(窑岭)240 湖南省陵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地区科委241 湖南省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八一路316号242 常德市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常德市科委院内243 开封市专利事务所           河南省开封市西坡北街8号情报楼244 包头市专利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                       政府东附楼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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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

证监会公告(2009)25号


现公布《关于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九日



关于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7号)、《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证监发〔2007〕5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就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一、证券公司应严格执行《实施办法》,按照利润表列报的营业收入计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二、证券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内取得的所有“投资收益”(含“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均应计入“营业收入”项下,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重点检查证券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证券公司持有其他证券公司股权,且被投资证券公司已按规定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准许其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计缴基数中扣除来源于被投资证券公司的股权投资收益(不含长期投资处置收益)。
证券公司持有期货公司股权,自被投资期货公司按规定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之日起,准许其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计缴基数中扣除来源于被投资期货公司的股权投资收益(不含长期投资处置收益)。
四、证券公司2007年、2008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计缴基数中包含按本规定应予扣除的股权投资收益的,于2009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汇算清缴时一并申报抵扣应缴纳金额。
五、证券公司申报规定扣除事项时,须在年度审计报告中予以专项说明。


铁路客车租赁承包经营试行办法

铁道部


铁路客车租赁承包经营试行办法
1998年5月8日,铁道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铁路运输走向市场,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客车是指在国家铁路上进行运输营业的软、硬座,软、硬卧(含高卧),餐车(包括单节和整列的旅客列车)。
第三条 出租方出租的客车应为管内和跨局的经营不善、效益低下的慢车。热线车、收益好的客车不得出租。
第四条 租赁、承包均应贯彻兼顾国家、出租方及承租方、发包方及承包方利益的原则,确保运输收入完整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 租赁经营
第五条 出租客车时,出租方必须是铁路运输企业。承租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支付租赁保证金。
第六条 办理租赁客车时,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主要应有以下内容:
1.出租方和承租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2.租用车辆种类、数量;3.租用的时间、区间;4.租车费用及付费方式;5.经营范围;6.车票的发售方式;7.风险抵押;8.违约责任;9.租赁保证金的确定和支付方式;10.争议条款及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技术状态良好,符合国家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承租方不得自行改变车内的设备及功能。交接时,合同双方应有交接记录,交接记录由双方签字生效。
第八条 车辆的检车、维修工作由出租方承担。车辆在租用期间的日常检查、维修和按国家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定期检修,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需甩车时,出租方应提供其它车辆替代。车辆在租用期间因承租方使用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或配件缺失时,其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租车费用应按《铁路客运运价规则》规定收取。
餐车出租除核收租车费和挂运费外,还须核收经营管理费。经营管理费的标准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租用费和挂运费由分局(总公司,无分局的由铁路局,以下同)、铁路局(集团公司)按运输收入有关规定,分管内、直通列报运输收入。
第十条 出租客车时,由分局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在铁路局管内运行的,报铁路局批准,直通客车出租时,应报国务院铁路客运主管部门批准。
租车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所租车辆转租。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铁路规章制度。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运营规章适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十二条 承租方租赁客车时,其经营范围一般仅限于该车种本身的功能,超范围经营时,其经营内容和租车费用应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经营的食品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自制品毛利率不得超过国家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幅度。
第十三条 租用客车经营期间客运各工种由承租方承担,如需出租方提供劳务人员时,应在合同中载明人数、工种、劳务费等。检车员、乘警由出租方提供,不收劳务费。

第三章 承包经营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应由分局(路局)作为发包方与路内运营单位(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承包主要内容:
1.定额指标:运输收入。
2.工作质量:列车安全、服务、卫生、治安秩序和作业标准符合《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则》和《乘务工作标准》的规定。
3.人员工资收入。
第十六条 核定承包基数时,要考核所承包列车上年的实际收入(含站售、车补、客杂),同时考虑运价调整、客流变化和路内免票乘车等因素,由运输、车辆、公安、财务收入、劳资、统计等部门共同测算核定,最低应比承包前一年的实际收入高10%。
第十七条 承包应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主要包括:
1.承包方和发包方名称、地址;2.承包列车的车次、编组;3.承包时间(不得少于一年);4.承包定额及工作质量;5.经营范围;6.违约责任;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旅客票价收入按承包基数全部列报运输收入。超基数部分作为承包单位的经营收入,同时列报客运其他收入。
第十九条 发包方应为承包方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遇承包方与外部发生矛盾时,发包方应积极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 承包经营时,承包方的人员组合应以现有职工为主组合。签订承包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劳务合同。

第四章 票据的请领发售
第二十一条 承租、承包期间的运营票据应采用《客规》、《客运办理细则》规定的票据,票据由出租、发包方提供。
出租客车使用的票面必须打印“Z”字母标记(使用代用票时可专用一组,在记事栏内按上述规定记载。计算机售票除外)。由列车发售车票时,车站应发给“上车补票证”。按上述规定发售,以便于清算。
承包列车的票据必须使用专组票据,列车发售时,不收手续费。
票据的请领按照《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承包、租赁的列车在站车发售车票时,不得超过列车终点站。持有直通车票的旅客允许换乘承包、租赁的列车。
第二十三条 对《客规》规定减价优惠对象购票乘车时,仍执行《客规》规定。

第五章 旅客运输组织
第二十四条 对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的客车,车站按现行规定组织旅客售、剪票,做好服务工作。对列车以记录交下的无票人员或伤、病、亡旅客不得拒收,并应认真按照现行规定处理。对乘坐租赁、承包列车的旅客在上车前、下车后发生伤害的,按现行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租赁的客车在运营期间发生旅客伤亡事故(包括食物中毒)时,属于承租方责任时,其事故处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属于出租方设备质量的原因时,其事故处理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属于其它原因造成的,出租方承担80%,承租方承担20%。承租方对自身无过错的事件应提出足以说明问题的证据。
承包的列车发生旅客伤害事故,按现行旅客伤害事故的规定处理。属于承包单位责任事故时,对承包单位应有处罚措施。
持“上车补票证”进入检票口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按有票旅客处理。事故处理程序按照铁路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承包、租赁经营的列车应接受铁路有关部门对其执行规章制度及工作质量的检查。发现有违章、违纪的问题时,出租、发包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现行铁路规章有规定的,按现行铁路规章办理。现行铁路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铁路局组织实施。